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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宴请朋友饭后相继腹泻 欲索赔没证据

2014年01月28日 10: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陶女士宴请朋友共8人在餐厅节前聚餐,不料随后相继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经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食客认为餐厅食物有问题,餐厅却称无法证明是食物导致急性肠胃炎。对此,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表示,春节期间市民多出外就餐,若遇食品卫生问题,应保留相关单据,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吃完当晚就有人拉肚子,到第二天发现竟然用餐的8人全部病倒!”1月12日晚,陶女士一家等8人在寺右新马路的渔痴鱼醉湘菜馆用餐。谁知,从当日深夜到之后的两天,8人先后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并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怀疑是食物中毒。

  陶女士说,她和丈夫都是从次日(13日)开始发病,她最多时一天腹泻20余次,高烧达40℃。她说,原本以为自己与丈夫是感冒发烧,等到病情好些后询问其他就餐的朋友,才知道所有人都病倒了。

  一周后,陶女士逐渐痊愈。想起和朋友的遭遇,她才想起要向餐厅索赔。“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5万元元。”陶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的医药费是4700元,其他几个朋友也都花了几百上千元,加起来2.5万元左右。然而,餐厅却只愿给予陶女士等人5000元到1万元的慰问金。双方为此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餐厅负责人李经理认为,陶女士无法证明是餐厅的食物出了问题。他说,该餐厅的7间分店都是统一采购食材,他们对照了陶女士当日所点的菜单,用餐的其他食客并没有出现陶女士等人的症状。

  而根据陶女士提供的一份相关监管部门前往该餐厅进行检查的回复报告中称,16日,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前往餐厅检查,发现该厨房符合卫生要求,并未发现过期、腐烂变质食物,并表示因采集不到当餐食品和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无实验室检验依据,无法证实为该餐厅食品引起的“急性肠胃炎”。

  取证提醒:

  再次就餐前及早就医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出外就餐,若遇食品卫生问题,如何避免纠纷、及时保留证据,记者咨询了广州市消委会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消委会表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市民无需也不可能及时保留菜品。一出现腹泻、呕吐或发烧等症状,最好在再次进食前立即就医,同时保留好医院的详细检查单据、病历及在餐厅消费的发票。除此之外,还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局反映情况。

  市食药监局餐饮分局的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同时超100人就餐的餐厅需进行菜品留样48小时。由于时间一久找到相应依据有困难,市民若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请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22291110)。 (记者申卉、何道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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