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行政首长应诉情况与晋职晋级挂钩
2014年01月28日 11:07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以后,郑州市涉及“民告官”案件在审理中,应诉机关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的,必须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考核情况将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和晋职晋级直接挂钩。这是记者1月27日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2014年一号文件《关于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大力支持行政审判工作。据悉,以一号文件下发意见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郑州市在全国是首家。
对进入法院立案审查阶段的行政争议,《意见》规定,在接到法院的诉前协调通知后,行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及时向法院了解案件情况及当事人诉求,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自2008年起,郑州市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此后这一制度不断完善。《意见》强调,按规定应诉机关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的,就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坚持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应诉考核情况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和晋职晋级直接挂钩。
《意见》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完善制度,加强联动,对行政争议的产生、扩大负有责任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追究行政责任。进行责任追究时,应当首先追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陈鹏涛)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