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春节期间八类地点禁放烟花爆竹
2014年01月28日 12:5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马年春节,内江城区八类地点禁放烟花爆竹。
据治安支队关于马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若干规定,2014年春节,内江市民可从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即1月30日到2月14日),在内江城区以下指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市中区自壕子口沿沱江至沱桥口、沱桥口沿环城路经马鞍山、临江小区、邱家嘴、脚盆田至高速路车站环形区域内;东兴区自市二医院至西林大桥、桐梓坝大桥沿线、东兴旧城区域、西林新区已建成区域内。
根据规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军事重地,山林和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以及老城区“四方块”商业密集区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等八类地点属于内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