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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全会首设述责述廉环节

2014年01月28日 13:30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27日,8位干部站上成都市纪委全会首次设立的述责述廉报告台,就落实八项规定等33项具体内容一一作答。该项制度将作为一项固定程序纳入今后的纪委全会议程。

  按要求,每位述责述廉者需在8分钟内回答完成都市纪委在会前梳理下发的33项具体内容。这33项内容被归纳概括为四大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本人认为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具体细化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办公用房使用情况;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情况;住房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个人和家庭投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

  根据成都市下发的《关于区(市) 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的规定》,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和市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需定期向干部群众和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述责述廉采取大会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方式进行。(记者 蒋君芳 唐泽文陈碧红)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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