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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落实“约法三章”由行政首长负责

2014年01月28日 13:41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今日(27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下发《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将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审批责任和监督环节,并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等方面。

  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以下称“约法三章”)。为此,《意见》要求,各市、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负总责,同时还要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反“约法三章”的问题。

  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等审计中,要重点检查“约法三章”有关经费使用情况,切实纠正违规行为。(记者 李晶)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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