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架伤人去自首 其朋友将受害人砍重伤获刑
2014年01月28日 15:33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龙南一男子因伤人投案自首,临走前告诉朋友如果自己被刑拘就去报复受害人。近日,由龙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等5人故意伤害案,法院一审判处5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零11个月至6年零3个月不等。
2013年2月的一天,王某与他人打架致人轻伤,同月6日晚决定自首。临走前,王某与朋友陈某、曾某、陈某某、廖某约定,“如果明天15时我没打你们电话,就说明我被公安机关刑拘了,你们就去砍傅某。”次日上午,王某来到龙南县公安局龙南镇派出所投案。陈某等人久未接到王某的电话,遂准备4把砍刀,驾车寻找受害人傅某,将其砍成重伤乙级。新法制报 张文超首席记者徐小勇报道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