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命名为广东省生态城市
2014年01月29日 11: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珠海市创建广东省生态城市已通过省环境保护厅考核验收,省环保厅按照工作程序要求,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态建设工作,在拟命名珠海市为广东省生态城市前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受反映珠海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去年12月,广东省环保厅技术核查组对珠海市创建广东省生态城市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认为珠海在环保法规制度执行、环保考核机制、节能减排等五项基本条件,单位GDP能耗、森林覆盖率、空气环境质量、城市化水平等18项建设指标均达到了省级生态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同意通过省级生态城市技术核查。
据悉,珠海的生态建设一直走在我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获得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连续5年优秀,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13年排名第一等殊荣,空气质量去年来多次位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十名。公众对珠海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的知晓率为97.8%,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高达97.3%。去年底,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已被省环保厅授予“广东省生态区”称号,并通过了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