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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今年“瘦身”

2014年01月29日 14:28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从现在开始,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下(含10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和酒店宾馆、办公用房等项目不再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等级一律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1月28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优化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提出了简化环评和审批的多项内容。

  据了解,市委十二届八中全会提出深化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后,市环保局率先成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着手进行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此次提出了简化环评和审批的几项内容,主要包括:1、建筑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下(含10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环评等级一律由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由环境影响登记表改为备案登记;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3、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此类项目今后一律不再进行验收监测,并取消验收环节所有费用;4、市、区环保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之外的环评和评估意见。(记者李海英)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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