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马年两头立春属正常 “不宜嫁娶说”荒唐

2014年02月05日 02:1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电 4日,立春。一些细心的公众会发现,马年含有两个立春日。天文专家表示,由于今年春节相对较“早”,而明年春节又相对较“晚”,所以马年出现了我国传统历法中的“一年两头春”现象。

  中国天文学会会员、天津市天文学会理事虞志球表示,大凡农历有闰月的年份(如马年有个闰9月)均是年初年末都有立春日即“两头春”,其随后的一年全年无立春日即“无春”,其余年份立春日或在年初或在年末。“这种规律以19年为周期,循环往复,个别年份稍有出入。”

  民间有些人认为,春代表桃花,两次立春意味“第二春”或“梅开二度”,如果在这样的年份结婚,婚姻会不稳定,很可能会离婚,一辈子要结两次婚。因此,“双春年”不宜嫁娶。天文专家明确表示,“两头春”完全是正常的历法现象,与吉凶祸福、婚丧嫁娶无关,因此,公众千万不要被“‘两头春’不婚不育”等迷信说法所误导。

【编辑:张培坚】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