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没锅炉且不扰民服务行业不再缴排污费
2014年02月08日 09:04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以后,只要企业没锅炉还不扰民,那就不用交排污费了。”昨日,继环保审批改革出台后,市环保局再发新规——《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性行业排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规定,凡是宾馆、餐饮、商场超市、洗浴、KTV、汽修汽配、教育机构(医药类除外)、储运、通讯、文化影视、金融保险、办公楼以及各类小微服务性行业的排污费征收将进一步得到规范,只有属于如下五种情况方可征收排污费: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范围之外向水体排放废水的;噪声扰民,且经测试噪声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使用锅炉等燃烧设备的;有喷漆工艺的;涉及危险废物及核与辐射的。除此之外,上述13大类服务行业均不再征收排污费。(记者 刘宏伟)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