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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辽宁取消、缓征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4年02月11日 08:4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有线电视加装费、垃圾排放管理费、城市临时占地费、普通中专录取费等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取消、缓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相关政策的通知》,辽宁省决定取消、缓征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项政府性基金。《通知》指出,自2014年2月1日起,取消省批准设立的城市临时占地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缓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调节基金。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并对取消和缓征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予以公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对不按规定取消和缓征收费和基金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在这些收费项目中,与老百姓关系最近的就是有线电视加装费、垃圾排放管理费。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有线电视加装费是指在初装终端的基础上增加终端,每增加一个终端,收取加装费(含所需工料费)50元,同一地址增加的终端不得重复收取初装费。

  而垃圾排放管理费各市情况不一样,沈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夏忠华介绍,有的城市开征统一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后,垃圾排放管理费就应包含在内,不应另收费。(半岛晨报 记者 徐月姣)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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