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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将欲收养弃婴送医救治 被医院副院长熟人抱走

2014年02月12日 09: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广元(微博)中医院一名健康弃婴引发两对夫妇争夺,目前女婴已被追回送往广元市福利院。

  一名女婴遭弃后被送至广元市中医院救治。之后,围绕这个健康弃婴,两对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夫妇展开了一场收养争夺战。因女婴被一对成都夫妇从医院抱走,引发另一对绵阳 (微博)夫妇关于医院“潜规则”、默认弃婴抱给熟人的质疑。最终警方介入,女婴被找回,交由广元市福利院妥善寄养。

  “娃娃很乖,我抱起她时,她就不哭了……”昨日,广元市火车站附近,兴平旅馆后门,站在一张废弃餐桌旁,旅馆老板梅兴海说。

  30天前,1月12日晚7点30分左右,在这张餐桌下,梅兴海发现了一个女婴。随后,弃婴被送往广元市中医院。经医生检查,孩子身体健康。消息传出,一对绵阳 (微博)夫妇随即通过亲戚表达了收养意愿。但入院第4天,他们每天都来看的女婴却不见了。

  这对绵阳 (微博)夫妇多方查找得知,女婴是被一对成都夫妇通过广元市中医院的“熟人”,以给孩子更好医治为由,抱离医院的。

  医院是否“潜规则”默认弃婴抱给熟人?一场关于弃婴的收养争夺战,围绕医院是否违规激烈展开。

  最终,在警方的介入下,女婴从成都被找回,现已交由广元市福利院妥善寄养。但这起“弃婴收养之争”仍在继续……

  A 一声啼哭

  出生5天女婴被弃餐桌下

  1月12日晚7点30分左右,堂兄打来电话,梅兴海走出旅馆接听。公路边车来人往,噪声大,他只好躲进旅馆旁一通道的尽头。这里有一个院子。旅馆后门直通院子。接电话时,梅兴海听见有哭声从一张废弃餐桌下传出。走近一看,哭声是一个婴儿发出的。孩子被一条黄色毛毯包裹着,头戴一顶黄花帽。旁边,还放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奶瓶和半袋奶粉。

  谁家的孩子?怕说不清楚,梅兴海没有立即抱起孩子。“我连忙跑回旅馆,把在店客人全部喊出来,给我当见证人。”梅兴海说。

  孩子很乖,一抱起就不哭了。梅兴海抱着孩子走回旅馆。坐在火炉旁,大家这才看清,这是一名女婴。

  梅老板捡了一个女婴的消息,很快在火车站传开。看热闹者越聚越多,包括在火车站喊客的何女士。她赶紧把消息告诉了远在绵阳 (微博)的兄弟。

  这期间,还有一幕让梅兴海不舒服。现场人群中,居然有人开价“买孩子”。一万,五千,均被梅兴海断然拒绝。梅兴海说,孩子被父母抛弃已是不幸,如再将其转手“卖”了,属拐卖人口,孩子会更不幸。“我不能那么干。就是一包烟,我也不能收。”晚上7点56分,梅兴海拨打110报了警。

  晚8点,上西派出所民警董进、李旭到达现场。经简单核实,民警初步认定孩子属弃婴,让梅兴海抱着孩子去派出所,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何女士和另一名见证人杨凤琼也和梅兴海一起去了。

  孩子父母是谁?梅兴海不清楚。不过,在发现孩子前,他说曾有人看见一个男子从旅馆后面的一家小医院下来,手里抱着一个孩子。因天色已暗,没看清男子面容。

  2月9日,警方对此说法未予证实。

  在派出所做完笔录,民警决定将女婴送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广元市中医院具有收治三无病人资格,且距上西派出所较近。很快,医院救护车赶来。“在派出所,我曾向民警提出我兄弟有意收养。见孩子要被救护车接走,我便跟着一起上了车。”何女士说。

  在广元市中医院急诊科,医生解开女婴的贴身衣服,腰间露出一张纸条,上面写有“腊月初七,1月初七1点40分”字样。“这是孩子的出生时间。被抛弃时,她才出生5天。”何女士找来一张纸,将日期和时间抄了下来。经检查,女婴患有新生儿黄疸、新生儿肺炎,需住院。

  B 一纸病历

  住院后“家属要求出院”?

  住院的孩子是一个健康宝宝吗?

  1月13日上午,何女士找到一位熟人——多年前从丈夫单位调至中医院的老同事。熟人打听得知,经过全面检查,女婴整体健康状况良好。不过,由于引发心肌炎,住院时间可能会超过10天。

  获此信息,何女士兄弟领养的意愿更强烈。他委托何女士每天去一趟医院,帮忙照看孩子,自己则在绵阳 (微博)准备收养所需资料,打算下周一去广元(微博)。

  “兄弟两口子结婚11年,一直没有娃娃。这是一个健康宝宝,能如愿收养,真是太好了!”何女士很高兴。尽管每天要工作到凌晨两三点,但次日下午,她仍会准时来到中医院儿科,在病房一直守到晚上才回家。

  女婴住院后,被送进了新生儿室,何女士不能进去。不过,她还是找护士问这问那。“我问护士孩子吃穿需不需要准备。护士说,这个不用操心,医院晓得买,进食由护士喂。如想领养,到时把住院费用结了就行了。”

  1月16日下午,孩子住院第4天,意外一幕发生了。当天下午,何女士又来到儿科病房。临近下班时间,感觉很饿的她走出医院,去附近餐馆买包子吃。刚吃了几口,丈夫来电,称有熟人透露,孩子已被人抱走了。

  何女士一路小跑回到儿科,此时主治医生和护士长已下班。晚6点过,夜班医生上班,何女士提出查看女婴的病历记录,值班医生打开电脑,病历记录写着:孩子还在病中,应家属强烈要求出院。

  “这是无名弃婴,谁是家属?”何女士很激动,在病房不依不饶。

  见何女士情绪激动,值班医生只好给护士长薛素芳打电话。“我在旁边隐约听护士长说,孩子被人抱走,是副院长张欣和保安陈伟同意了的。”何女士说。

  当时,张欣和陈伟已下班,何女士未找到二人,只好回家。

  C 一次追问

  究竟“孩子去哪儿了”?

  第二天,何女士兄弟夫妇赶到广元(微博),何女士一行再次来到医院。何女士介绍,见到张欣后,还未等他们说话,张欣先吼了一句:“医院有权利处理这个婴儿。”为这句话,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见张欣不愿说出孩子去向,何女士转而求助广元市卫生局、民政局。同时,其兄弟夫妇给广元(微博)市委书记马华写了一封求助信,并通过书记信箱提交。很快,书记信箱答复“请市公安局处复”。广元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也通过短信回复何女士:“请找张欣副院长”。

  随后,何女士收到陌生手机发来的短信:“你们如果实在想要娃娃,就找广元(微博)财政局采购中心的毛主任。”短信附有毛主任的手机号码。何女士尝试与发信人联系未成功,她打电话联系毛主任,对方称“请找民政局”。

  1月20日,何女士及兄弟夫妇又找到张欣,继续追问“孩子去哪儿了”?一番舌战后,张欣终于说:“被成都爱心人士抱走了,目前已送成都儿童医院接受更好治疗去了。”

  何女士及家人对此提出质疑,并要求张欣代表医院把孩子追回。双方再次发生争吵,直到民警赶来才平息。

  2月8日,广元市中医院警务室,保安陈伟出示的一份证明显示,1月22日,孩子被上西派出所民警送至广元市福利院,系社会弃婴。据广元市福利院院长张亚东证实,因有人对孩子去向提出质疑并上访,警方介入并找回了孩子。

  何女士说,如不据理力争,一再追问,孩子极有可能不会被送回广元(微博)。那样的话,成都好心人便会自然而然成为孩子的收养者。

  2月8日,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向广元市中医院副院长张欣提出,能否看一下这名弃婴的病历,他以病历属个人隐私为由予以拒绝。

  D 一声质疑

  医院“开绿灯”已违规

  经何女士打听,张欣口中的成都爱心人士,也是一对婚后多年没孩子的夫妇。她认为,张欣所谓“送孩子去更好医院治病”的说法,完全是事后推责之词。

  两对夫妇均有意领养弃婴,一方难和孩子打照面,另一方却可以顺利抱走孩子。何女士的兄弟鲜先生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医院有成都夫妇的熟人“开绿灯”。“让孩子与这对夫妇培养感情,让其拥有收养‘优先权’,这种做法属‘黑办’。”鲜先生质疑道。

  2月9日,获知孩子已送回福利院,当初发现弃婴的梅兴海松了口气。他说,孩子尚在病中,医院就“开绿灯”让人抱走,他很生气,“如医院真的‘黑办’了收养权,我会状告医院。”

  “孩子在医院曾被人抱走,我们当时并不知情。”2月9日,接受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电话采访时,广元市福利院院长张亚东说,为保护弃婴权益,孩子住院治疗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那对成都夫妇抱走孩子时,警方也不知情。他们都是在接到何女士举报后才知道的。依据相关规定,警方责成医院尽快将孩子找回。1月22日,孩子被成都夫妇送回。当天,上西派出所将孩子送往福利院。

  张亚东说,成都夫妇从医院抱走孩子,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广元市中医院为其“开绿灯”的做法都严重欠妥,涉嫌违规。

  E 一个“熟人”

  多项证据指向医院副院长

  何女士的兄弟鲜先生认为,医院有成都夫妇的“熟人”为其“开绿灯”。那这个熟人又是谁?

  “孩子被抱离医院,没有保卫科陈伟同意,根本办不到。”何女士随后找到陈伟。陈伟是广元市中医院保卫科保安。按照分工,除负责保安,他还负责三无病人入出院管理。2月8日下午,在广元市中医院警务室,陈伟说,“如三无病人我不知情,他们所需药物,科室是不能从药房领取的。”

  1月12日晚,孩子送进医院,值班医生告知了陈伟。13日上午上班,陈伟将孩子信息录入电脑。例行晨会后,有两人相继向他打听孩子情况,一个是从其他单位调来医院的同事,一个是分管副院长张欣。

  陈伟对张欣的打听记得很清晰。得知孩子很健康后,张欣说,他有一个熟人想领养。陈伟问是谁,张欣说是(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的同学,在成都。电话中,张欣还提出,这对夫妇下午要来医院看孩子,让陈伟安排。

  当天下午,这对夫妇来到医院找到陈伟。2月8日下午,陈伟向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出示了孩子被抱走时,成都夫妇向医院提交的相关材料。“正是有这些材料,我才放心地把孩子交给他们。”陈伟说。

  谁准许把孩子抱离医院的?“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至少我没有这个权利。”面对追问,陈伟认为在这件事上,他也很委屈。他说,作为医院保安,他深知不能干“放牛娃把牛卖了”的事。

  2月8日晚,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从成都夫妇处证实,他们获知弃婴的信息,来源于广元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丈夫龙先生与毛主任是同学,而毛主任与广元市中医院副院长张欣相识。他们来广元(微博)看孩子时,毛主任介绍张欣与他们认识。

  龙先生说,他们夫妇结婚10多年一直没孩子,从同学毛主任处获知这名弃婴的消息后,他们赶到广元(微博),向医院提出收养意愿。通过张欣副院长,他们还认识了保安陈伟。

  1月15日,龙先生给医院手写了一份申请,承诺“考虑医疗条件有限,加上小孩有病,特申请将其转至成都治疗,一切费用由我承担。”次日结清孩子在广元市中医院所花费用,并留下相关证明材料后,他将孩子从医院抱走。“在广元(微博),孩子花了6000多元。在成都,孩子同样花了6000多元,这些费用全部是我支付的。做这些,我是想表明我的诚心和诚意。”龙先生说。

  昨日下午,广元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证实,她和张欣相识多年,同学龙先生的确是她介绍给张欣认识的。

  F 一个潜规则

  民间收养“先上车后买票”

  截至昨日,这名弃婴已被广元市福利院妥善寄养。不过,围绕谁能收养的争论仍未落幕。何女士的兄弟鲜先生说,根据警方出处警记录,嫂子何女士是见证人,更是代表他们夫妇首个提出收养意愿者。加上多天的医院守护,因此,他们应优先收养女婴。

  成都龙先生夫妇则认为,他们将孩子从医院接走,送到成都治病,还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短短几天,我们和孩子已有感情,这个孩子我是势在必得。”

  2月8日,广元市福利院院长张亚东透露,指定收养这名弃婴的家庭,包括这两家在内,目前报名的已有三家,“健康娃娃谁都想要。如孩子有疾病或残疾,他们可能就不争了……”

  “收养争夺战”缘何会在医院上演?“从求子心切的角度看,两家做法都是人之常情。不过,引发争夺战的真正原因,即民间弃婴收养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潜规则。”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称,这条潜规则通过医院得到弃婴最容易生效。

  该知情人说,本着“儿童至上”原则,现行收养法对合法收养设置了两个“高门槛”,即对收养人条件规定过高,办理合法收养的程序严苛。

  “现实生活中,多数收养家庭愿意绕道走。”该知情人说,弃婴收养“绕道”的起点就在医院。即从医院获知弃婴信息,“勾兑”医院内部人士,不通过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直接将孩子抱回家,共同生活多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和事实收养,最后“倒逼”公安机关为孩子解决“黑户”问题。“这就是‘先上车后买票’,其易生效发生地就是医院。这也是广元(微博)弃婴之争在医院上演的真正原因。”

  G 一个建议

  医院对弃婴仅有医治义务

  四川律师余建军认为,弃婴收养“先上车后买票”的潜规则,极易引发4大法律问题:第一,弃婴送养人主体不符合或没有送养人;第二,孩子身份认定不规范。弃婴身份认定,主要依据弃婴情况调查表和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只出具“某时在某地捡拾一名弃婴并报案”的证明,未能证明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而民政部门则无权向公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往往致使弃婴身份无法真实地确认;第三,收养行为不规范,收养登记率比较低是目前存在的最突出的弃婴收养问题;第四,重收留轻抚育问题突出,单方收养行为缺乏全面规范等。

  “医院为那对成都夫妇行方便,其实也是变相地为潜规则‘开绿灯’,不仅违规而且越位。”余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规定,提倡医院对弃婴的医治义务,要求医院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弃婴情况,明令禁止医院除医治外,为弃婴其他任何问题“开绿灯”。

  对话副院长张欣

  “抱走孩子的爱心人士,我不认识!”

  华西都市报(微博):张副院长,你是否认识成都龙先生夫妇?

  张欣:抱走孩子的是爱心人士,我不认识!

  华西都市报(微博):你是否认识广元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

  张欣:知道毛主任,但没什么交情。

  华西都市报(微博):龙先生是如何获知你们医院有健康弃婴的?

  张欣:医院收治有弃婴为一公众消息,任何公民都有权传播这一信息。

  华西都市报(微博):为何同意成都夫妇抱走孩子?

  张欣:龙先生夫妇愿出钱将其送至上级专业医院救治,并承诺出院后及时护送回来,从最大限度有利于弃婴的健康恢复角度出发,应当同意,而且这种爱心行为应当鼓励和弘扬。当然他们的出发点有可能只是为争取今后收养的优先权,我认为可以理解。另外,龙先生在将孩子抱离医院前,还将其治疗的所有费用结清了,这对于我们医院来说,同样也是有益的。

  华西都市报(微博):你如何理解何女士及家人的质疑?

  张欣:弃婴自1月12日收治入院至1月16日,何女士他们只是到医院儿科病区进行了探望,并没有表达出任何爱心行为。

  如何收养弃婴

  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立即评

  从保护儿童角度反思弃婴收养

  □本报评论员朱昌俊

  此前不乏有因医院方缺乏监督,医生护士联合贩婴的恶性例子。这起案例中,虽然性质截然不同,但医院方同样扮演着不可忽视的“桥梁”作用。医院负责人也坦承,之所以让“后到者”抱走婴儿,虽有让婴儿得到更好照顾的初衷,但后到的收养者支付了孩子的医药费,在某种程度上也对医院形成了利益激励。医院单方面决定孩子的去向,所构成的“开绿灯”行为,无疑是存在的。这种情况,再次凸显了医院对于弃婴处置行为的监督漏洞,值得重视。

  而事件中所凸显的民间收养弃婴意愿,和相对严苛的收养法律规定之间的现实冲突,也必须得到正视。在确保孩子得到安全保护的前提下,如何使更多有收养意愿的家庭更为便利地收养弃婴,有必要成为相关政策反思的切入点。可以预见,当弃婴有更为便利的通道回归家庭保护,诸如医院方面所存在的私自处理弃婴,乃至贩婴买婴行为,都能够得以缓解。当然,这一切政策的调整,都必须建立在以保护儿童利益为最高原则的基础上。(记者 梁波(微博) 广元(微博) 摄影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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