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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不应止于药价

2014年02月12日 13: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卫计委日前召开会议,据悉,2014年工作重点仍是公立医院改革。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卫计委正尽快协调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再增加700个试点县,2015年在全国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月11日《经济参考报》)

  县级医院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此作为关键环节,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意思很清楚主要是降低药价。药价是看病成本高低的重要因素,降低药价有助于缓解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看病不仅在于药,还有其它,要让患者得实惠,还得从多方入手。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县与县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存在很大的差距,与城市医院改革相比,县级医院更应突出减少就医成本,让基层的百姓看得起病。除了财政进行补贴之外,还应对落后地区进行倾斜,以弥补部分贫困县财力不足,保证改革措施到位。其次,在药价标准上要有所区别,如在药品的采购上减少中间环节,实行对口分配,尽量与出厂价相对应。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检查费用上要有所规范,像对药物管理一样进行严格的控制,随着科技的发展,检查项目将越来越多,是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县级医院改革关系到整个医疗改革的成败,其完全依赖主管部门进行还远远不够。如定价机制,涉及到物价部门,如拨款涉及到财政部门,定价定得过高,药品和检查费用就过高;财政支拨经费少,医院就难有动力,甚至会逼使其去其它渠道获取。同时,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对于医疗价格应有统一的标准,除药价外,检查费用也应报物价部门审批,以防止随意性。

  县级医院有其特殊性,改革应坚持为公众服务,减轻患者的医疗成本为目的。不能只是单项推进,应全方位的整改,而其中监督功能尤为重要,做到收取的费用公开、透明,同时还应采取按病种收费等多种形式控制,从而改出实效,惠及于民。(钟冬兰 媒体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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