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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拒绝10余各非环保项目落户

2014年02月12日 14:1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咸阳市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市去年实施的“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中,保质保量完成了12类547个污染项目的治理。

  咸阳市去年初确定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类537个,涉及燃煤污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及秸秆禁烧专项检查以及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拆除市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47台669蒸吨,并在全市范围内命令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发展集中供热和天然气化工程,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30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2000多万平方米,市区和县城气化率分别达到89%、54%;坚决淘汰关闭重污染、落后产能,关闭1家,关停2家,3家纺织企业退城入园已启动搬迁。

  省委、省政府2011年提出“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咸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的要求,并在省上下达72个项目的基础上,自加压力确定了85个项目。截至2013年底,85个项目基本完成,如期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完”的目标。

  过去一年,咸阳因环保问题,拒批引资项目10多个,涉及投资5亿元。因环保问题,关闭、搬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8家,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因治污工程建设滞后,相继对3个县市区实施了环评限批,对10多家企业暂缓受理项目环评。

  因渭河县界断面水质超标,对4个县市区收缴水污染补偿资金540万元。因环保工作不力,对3个县颁发黑牌警示,对10多名干部实施问责处理。(记者 于忠虎)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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