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因公交车上被挤咬断他人手指 被判赔5000元
2014年02月13日 09:03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乘坐公交,发生挤碰在所难免,可身为工程师的尹女士却“动嘴”将对方拇指咬骨折,结果付出了赔偿5000余元的代价。
2013年6月17日,56岁的李女士与68岁的尹女士同乘一辆258路公交车外出。当公交车行驶至小津桥车站附近时,因为拥挤,两人发生纠纷并厮打在一起,双方都受了伤。经医院检查,李女士右手拇指被咬骨折,尹女士面部软组织挫伤,两人伤情均未构成轻伤。
由于双方均有动手打人情节,警方认定双方均有责任,依法给予李女士200元行政处罚,给予尹女士300元行政处罚。李女士因治疗花费了3200余元,并遵照医嘱休息63天。经调解未果后,李女士将尹女士告上了沈河区人民法院。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事件的发生均有过错,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判处尹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5000余元。(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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