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取消4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下放8项调整30项
2014年02月13日 13:19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决定取消4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下放8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30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含承接国家下放的项目)。
取消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为: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核准,劳动教养人员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减少或延长劳动教养期限审批,劳动教养人员所外就医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全省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审批。
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跨省、设区市),下放到设区市公路局;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含国内放蜂的检疫),下放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部分,下放到设区市;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下放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异地商会登记,下放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内河船舶登记,下放到设区市地方海事局;特殊占用、挖掘、使用普通公路及普通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行为审批,下放到设区市公路管理局;占地5公顷以下和挖填土方5万立方米以下的省级立项项目,下放到市级审批。
调整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小汽车专控商品审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立项审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等。(本报记者 何佳媛)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