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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幸死亡 两“妻子”为争遗产对簿公堂

2014年02月13日 13:5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一场意外,家住达州万源市的张某不幸丧生,但令人更意外的是,悲剧发生后,从陕西和四川居然赶来两个妻子来处理后事。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陕西的妻子李某一纸诉状将四川的妻子陈某告上法庭。近日,万源市法院对这件离奇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丈夫不幸死亡

  两个“妻子”争赔偿

  2009年,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情况,家住达州万源市的张某在老乡的推荐下,到陕西省神木县一煤矿挖煤,月收入相当可观。张某心想等攒够一笔钱后,就回老家做生意,但未曾想到,2013年11月,张某像往常一样在井下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张某所在的煤矿公司及时联系到了张某的家人,协商赔偿事宜。孰知,一起赔偿纠纷,家属却来了两个女人,而且都声称是张某的妻子,四川的妻子还拿来了结婚证。经再三考虑,煤矿公司负责人决定将赔偿款53万元交付给有结婚证的四川妻子陈某。

  争执不下

  对簿公堂后4人获赔偿

  拿到赔偿款后,陈某反而更加痛苦,一方面为丈夫的欺骗而伤心不已,另一方面为李某的纠缠不休也烦恼不已。而没拿到赔偿款的李某更是气愤,最终一纸诉状将陈某及其子女告上万源市人民法院,要求分割赔偿款。

  经查,1994年,张某与陈某在万源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生育了两个子女。2009年张某外出务工时,与陕西神木本地女子李某相识,张某谎称自己没有结婚,于是出于对张某的信任,没多久两人便同居,并生育一个女儿。

  了解案情后,2014年2月初,经万源法院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陈某与其两子女以及李某的女儿分得了赔偿款,李某未获得赔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系张某的法定配偶,两人生育的两个子女和陈某均有资格分割这笔抚恤金。李某和张某属重婚,无权分割张某的抚恤金,但张某和李某非婚生的女儿有资格进行分割,因此,在本案当中,只有陈某、陈某的两子女以及李某的女儿可按法律规定分得相应的份额。”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 (杨永朋 记者 黄晶)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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