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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心肺之患”需区域共同治理

2014年02月14日 12: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事宜,并将蔓延至多地的雾霾称为“心肺之患”。这一生动形象的比喻,彰显了决策层对于“治霾”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的高度认识。

  雾霾袭城作为一种“新兴灾害”,会给每一个市民的健康带来难以逆转的伤害。频繁出现的雾霾一直在提醒人们,如果现在不愿承受转变发展方式之短痛,那么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们将会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面对这样的“心肺之患”,中央研究部署、各地不断推出新举措,让我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契机,看到了享有更多蓝天白云的可能。习近平总书记数次提出,在官员考核机制上将“不以GDP论英雄”,国务院亦于去年9月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着手关停一大批小锅炉等污染大户,使一些备受重度污染之困的民众着实看到了实效和希望。国务院常务会议此次明确,将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不断推出远近结合,有利于标本兼治、带动全局的配套政策措施。面对雾霾这一“顽疾”,这套“诊治方案”可谓“对症下药”。

  对于治理PM2.5,广东一直不落人后。2012年3月8日,广东省率先按照国家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公众发布珠三角首批17个自动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珠三角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并率先公布数据的城市群地区。只有先认识问题,才能谈论如何解决问题。但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珠三角PM2.5需在四年内完成降低15%的强制性目标,压力并不小,破局任务更显紧迫。PM2.5来源复杂是治理难度大的重要原因,污染源头几乎涉及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居民生活、城市管理等方方面面。要使PM2.5治理真正富有成效,从源头控制更为关键。这需要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上下功夫,进一步淘汰部分高污染行业的过剩产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从根本上说,我省应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利用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倒逼经济绿色转型。《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为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当地政府可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制其限期达标。由此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各级政府应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治理PM2.5更关键的在于,空气是不断流动的,所以一个城市的大气污染可能不仅集中在这个城市上空,也有可能影响到周边的城市,而成为一个区域性的污染问题。比如说尾气污染,一个城市治理得再好,旁边的城市仍大量超标排放,空气仍然会污染。珠三角大气污染便正是一个区域性的污染问题。这就要求必须施行区域联防联控,共同治理空气污染。但现实是,我省区域分割管理模式依然盛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大气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各地监管和防治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珠三角一体的监管平台。制定相应的珠三角及周边地区共治大气污染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联防联治机构,成立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可以让大气污染获得全面、多方位的治理。

  PM2.5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属于“成长之痛”,寄望于“停下生产搞生态”的论调无异于杀鸡取卵。现实情况决定了在治霾的同时,亦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在此过程中,寻求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无疑是决策者的首选。因而,在治霾中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将是一个常新的课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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