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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少年盗窃伤人成抢劫 徐州“临时家长”帮维权

2014年02月14日 2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流浪少年盗窃伤人成抢劫徐州“临时家长”帮维权
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小亚指派律师帮其维权。 李东艳 摄

  中新网徐州2月14日电 (李东艳 王妍)在徐州流浪的小亚盗窃过程中被保安抓获,此间用偷盗来的手电筒将一名保安打的口腔、鼻部出血构成轻微伤,使案情上升为抢劫。2月14日上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因小亚的父母无法联系,法院找到泉山区团委作为其“合适成年人”出庭帮其维权,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抢劫罪对其提起诉讼。据了解,今年17岁的山东籍小亚自初中辍学以后,因父母外出打工2年多未有联系,一直跟着80多岁的奶奶生活。因为从前曾跟着父母在徐州租住过一段时间,所以小亚在徐州有几个同龄的朋友。2012年,小亚来到徐州打工,学过理发、电焊和洗车,但因嫌工作时间长,工资低便不干了,小亚经常和朋友流连网吧,身上的钱越来越少。后来一个朋友称盗窃可以来钱,便一起盗窃。2012年夏天至2013年6月,小亚先后在徐州市泉山区外余窑、新吴庄等地采取溜门入室等方法,盗窃现金以及电动车电瓶等物品。此后被警方取保候审。

  据小亚交代,他被送回家后不久,受朋友邀请,再次来到徐州。因身上现金花的差不多了,又没有找到活干,又开始偷盗。2013年8月20日2时许,本打算到公园躺椅上过夜的小亚路过巨龙淘宝夜市附近时,看到该处3楼一窗户开着,遂攀爬进入楼内,用钳子撬别门锁,先后进入该夜市内7家店铺,盗窃200余元现金及手电筒等物品,此后被两名保安发现并被抓捕,此间小亚用偷盗来的手电筒将其中一名保安口腔、鼻部打出血构成轻微伤。

  该案主审梁法官介绍,小亚的父母联系不上,小亚自己也是两年多没有未见过父母,一直跟80多岁的奶奶生活,来自家庭的关爱和引导都不够,也缺乏对法律的明确认识。法院本着教育和感化为主,在寻不到其父母的情况下,找到泉山区团委作为其“合适成年人”出庭帮其维权。

  梁法官说,“合适成年人”源于英国《1984警察与刑事证据法》,又被翻译为“适当成年人”,作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特别制度,其行使的主要是监督执法和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就像是临时家长一样。

  此案审理过程中,泉山区团委副书记李文作为小亚的合适成年人出庭帮其维权。李文作为“临时家长”向法院为小亚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的同时也告诫小亚,要好好改造,出来以后也要踏实工作,靠劳动挣钱,要做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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