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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元宵节后三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4年02月18日 09:1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沈城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此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自2014年2月15日零时起,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在正月十五之后,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结婚、开业庆典、乔迁、楼盘奠基等活动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市民发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春节期间剩余的烟花爆竹,可就近送交公安派出所处理。(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刘莹)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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