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与老太一见如故 结婚登记当天新娘出走
一名年逾七旬的老汉与一名五十岁的女子结婚,谁知结婚当天,新娘便离家出去,为了结束这段婚姻,老汉无奈走上法庭,打起了离婚官司。2014年2月17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许原告任庆(化名)与被告袁敏(化名)离婚。
两老人一见如故
结婚登记当天新娘出走
据悉,现年77岁的任庆,自从与妻子离婚后,多年独自居住在一套廉租房内。2012年的一天,任庆象往常一样在廉租小区门口与邻居闲聊,并结识时年50岁的袁敏,双方一见如故。袁敏见任庆一人独自居住,便时常买些水果、食品看望任庆,并帮助任庆料理家务。一来二去,双方逐渐产生感情,并以父女相称。任庆也拿出一间廉租房给袁敏居住。
为了避人口舌,双方商定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是2013年7月24日,任庆与袁敏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完毕后,双方回到家中,随知,吃完午饭后,袁敏借故离开任庆,而这一去便杳无音讯。
男方起诉离婚
一审判决两人离婚
为了结束这段婚姻,任庆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并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
法庭上,被告袁敏辩称,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允许其离婚后居住一间原告的房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关系应建立在牢固的感情基础之上,原、被告年龄相差悬殊,婚前并未真正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婚后又未共同生活,双方无感情基础。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法院予以准许。原告诉请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双方均未提出相关证据,本院均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江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