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汉与老太一见如故 结婚登记当天新娘出走

2014年02月18日 14:50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一名年逾七旬的老汉与一名五十岁的女子结婚,谁知结婚当天,新娘便离家出去,为了结束这段婚姻,老汉无奈走上法庭,打起了离婚官司。2014年2月17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许原告任庆(化名)与被告袁敏(化名)离婚。

  两老人一见如故

  结婚登记当天新娘出走

  据悉,现年77岁的任庆,自从与妻子离婚后,多年独自居住在一套廉租房内。2012年的一天,任庆象往常一样在廉租小区门口与邻居闲聊,并结识时年50岁的袁敏,双方一见如故。袁敏见任庆一人独自居住,便时常买些水果、食品看望任庆,并帮助任庆料理家务。一来二去,双方逐渐产生感情,并以父女相称。任庆也拿出一间廉租房给袁敏居住。

  为了避人口舌,双方商定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是2013年7月24日,任庆与袁敏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完毕后,双方回到家中,随知,吃完午饭后,袁敏借故离开任庆,而这一去便杳无音讯。

  男方起诉离婚

  一审判决两人离婚

  为了结束这段婚姻,任庆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并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

  法庭上,被告袁敏辩称,同意离婚,但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允许其离婚后居住一间原告的房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关系应建立在牢固的感情基础之上,原、被告年龄相差悬殊,婚前并未真正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婚后又未共同生活,双方无感情基础。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法院予以准许。原告诉请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被告要求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双方均未提出相关证据,本院均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江西晨报)

【编辑:朱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