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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月起环境违法处罚上不封顶

2014年02月18日 14:5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正式实施,监察部门对多次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加倍处罚,上不封顶。

  上午,记者跟随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前往平谷区平谷镇。该镇的北京太和东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燃煤锅炉房在上个月的一次执法检查中被发现排放二氧化硫浓度达1590毫克/立方米,超标30多倍,煤堆和煤渣堆也未做到完全覆盖。“今天我们进行突击复查,同时暗访有无其他违法行为。”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晏向阳说。

  记者看到,这家锅炉房的烟囱仍在冒着黑烟,近百平方米的煤堆仍未完全覆盖防尘网,车间里弥漫着刺鼻的气味。环保监测人员当场取出烟气分析仪监测经过脱硫设备后的烟气,初步检测发现,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达到约510毫克/立方米,超标约10倍。“可能这家锅炉房用的煤含硫量过高,或者脱硫的碱量不够。”一位环保工作人员说。据了解,在此前的检查中,该锅炉房拟被处以共计6万元的罚款。此次检查的处理结果将稍后公布。

  晏向阳介绍,去年9月大气污染“国十条”发布以来,监察总队加大了对燃煤锅炉的监察监测力度。去年11月15日起进入冬季采暖季之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全市3000多家燃煤锅炉单位进行检查,并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50多家单位进行了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为贯彻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即日起直至3月15日供暖季结束,市环保局将组织全市监察监测力量,对供热、生产、电厂以及经营性商户的锅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施是否闲置,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煤堆有无防尘覆盖、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此外还将着重检查燃煤锅炉有无申报。一旦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3月1日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处罚力度也将“无上限”加倍。“前两次处罚仍然按最高限10万元的标准进行,从第三次开始就要加倍为20万,并逐次翻倍,上不封顶。”晏向阳说,市民可拨打12369热线进行举报,对于举报事件将件件落实。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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