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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教育家谈复旦投毒案判决:应提高学生生命意识

2014年02月18日 17: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上海2月18日电 (记者 邹瑞玥)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18日在上海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4月,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因舍友投毒死亡,年仅28岁。对于判决,黄父表示欣慰。曾和黄洋一起在西藏支教的傅同学则说,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无论如何,黄洋也不可能复生了。

  此案的宣判引起网友高度关注,“复旦投毒案宣判”作为热门话题始终在微博居高不下。而就在两天前,《南国早报》报道称,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宿舍女生亚硝酸盐中毒。室友曹某已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批准逮捕。

  沪上知名教育学家熊丙奇发表博客说,采取极端方式处理室友矛盾的方式,再次暴露出学生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的薄弱。林森浩因清华“朱令事件”获得启发,而广西事件与其手法相似,极有可能与复旦投毒案有关。一起大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没有引来学生的反思,却是从中得到“启发”,不得不说是悲剧。

  熊丙奇认为,目前学生的生命教育、心理教育极为薄弱。教育部门和高校应意识到,要改变这种情况,提高学生的生命意识、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须做大量工作。这其中包括改变学校管理模式,如建立本科生导师制,改革学校评价体系,引导教师重视学生培养交流等。他认为,目前很多学校并不愿意真花力气解决,整体的人才培养都存在空心化趋向。

  熊丙奇还指出,对极端案件的报道不应过分渲染。由于对作案手段进行仔细的描述,反而会给某些准备作案者“传授”了技巧。媒体应该理性分析案件产生的根源,剖析其对学生自身和他人、家人带来的伤害,以对其他学生产生警戒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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