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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街坊为何对“脱光拖行”不以为然?

2014年02月19日 09:49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17日,一条“男子当街脱光女童衣服将其强行拖走”的网帖被大量转发。该帖图文并茂地称,一位父亲在下着雨的大冷天将女儿上衣强行脱掉,并当街拖行。网友纷纷表示要“人肉”出当事男子。(2月18日《华西都市报》)

  但当记者在事发地点采访时,周围人的现实反映却大相径庭。一家美发店店主表示,不觉得这是一起“虐童”事件,理由是孩子犟得很,不听话,没有办法这位父亲才发了火;附近卖土豆的摊主则认为惊动警察来查是小题大做,这只不过是教育方式粗暴,该男子平时也是很疼女儿的。话听着似乎有道理。但问题是,子不教父之过,孩子不都是家长带出来的吗?何况,很多罪恶和悲剧假借的,也都是“疼爱”的理由。

  去年频发的虐童事件让人揪心,多个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而这个制度要顺利运转起来,还要靠各个社会成员一起来监督和举报。所以这事件表明,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一个重大前提是人们观念的改变,必须认识到孩子不是父母的个人财产,家庭教育本身是一个公共问题。

  美国一个普通的案例里,一位华裔妇女因为儿子没做作业,用扫帚打了孩子一下,留下了伤痕。这一伤痕被老师发现后进行了举报,当晚警察就把其孩子带走了,最后这位母亲不得不请律师到法庭上索回孩子的抚养权。更多地运用法律的而非伦理的角度来对待父母子女的人身关系,“脱光拖行”这种暴行才不会被大众漠然处之。一句话,重视家暴须社会齐心,儿童才能够有安全的生长环境。(职员 刘义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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