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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需满3年

2014年02月19日 14:03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新近出台的《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确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入围”条件,并公布三大类、316项服务内容向社会组织购买。

  记者了解到,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申报2014年度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承接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度检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换句话说,这个社会组织至少要存在3年以上。(记者 郑心茹)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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