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今年6月实施大病保险 二次报销上不封顶
2014年02月19日 14:31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0)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上不封顶
■单次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实行实时结算
■单次费用不足但年度多次累计超过起付线
标准的实行年度末一次性补偿结算
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哈市预计今年6月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有关部门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同时建立与民政部门联动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对于单次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实行实时结算;对于单次费用不足,但年度多次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实行年度末一次性补偿结算。
据介绍,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是指参保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医保、新农合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记者 于勇澜)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