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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业内人士”也要常晒“日光浴”

2014年02月20日 08:5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宣布今后将不定期公布已查处的典型案件。

  打铁还要自身硬,政法系统这样点名道姓地自揭“家丑”,甚至将公安部身份证密钥中心原主任涉嫌受贿等之前未公开报道的腐败案件公之于众,对于这样不护短的行为,社会上点赞者众。这说明了什么?那就是我们既要正视“灯下黑”的存在,又要勇于纠正“灯下黑”。出了问题越捂越糟,还不如趁早该做手术的做手术,该挤脓包的就挤出来,以短痛换来肌体的恢复健康。

  必须承认,政法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难免也会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蚀,看看本次通报的案例就知道,身为民警酒后滋事枪杀孕妇者有之,身为法院领导受当事人请托为案件审理说情打招呼者亦有之,涉及公检法司各个部门……这表明,只要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就难保不会觅出一条滥用的灰色渠道。尤其是执法者作为社会规则和法律底线的“守门员”,他们一旦越过“红线”出了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因为“捕鼠者”一旦沦为“硕鼠”,不仅会影响个案的公正,更挑战了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主动查处并公之于众,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尊严,取信于民。

  点名通报更是一种进步,用实际行动扫荡了“家丑不可外扬”的迂腐观念。

  应该说,长期以来,各级政法机关一直没有放松过查处和打击违法乱纪现象的力度,但往往是内部查处多,即使是公开通报,公布的也多是宏观数字。这样一来,虽然也进行了打击和惩处,社会公众却常有雾里看花之感,大大降低了监督、打击的警示效果,也不利于澄清事实。如今点名之后,媒体纷纷转载,不仅亲属、同事知晓,社会公众也一清二楚,真正让违法乱纪者露了脸、丢了丑。不给违法乱纪者留面子,党纪国法才不会失了里子,才能真正堵住腐败的口子。正所谓“一个个点名通报,就是一次次警钟长鸣”,更何况有关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不定期通报。这样的自揭家丑,非但不需担心“脸上无光”,还可以让公众看到中央坚定的反腐决心,促进政府公信力的修复和提高,促使党员干部更加勤勉、清廉。

  正所谓正人先正己,从严监督是一种率先垂范、向我看齐的自信,更是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的应有之义。

  肩负特殊的使命,政法干部更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以“专业眼光”紧盯“业内人士”,持之以恒,自觉接受监督,常晒“日光浴”,在阳光下“补钙”,清除害群之马,让“病菌”无处藏身。叶晓楠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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