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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红包协议”或给医患“心理松绑”

2014年02月24日 14:00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展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笔者认为,这种协议的实际签署,至少能够起到给医患“心理松绑”的作用,对于杜绝收送红包来说,还是有所裨益的。本来,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在走进医院之后,就会存在着不安和恐惧,在治疗过程中他们又是无法参与“操控”的身份,在“都送红包”的大环境之下,“不送”就会使其产生缺乏安全感的心理焦虑。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患者都是一边送出红包,一边不情不愿的。如今,主管部门要求不送不收红包,写明对收红包的医生给予处罚,还要双方“签字画押”,对那些在“送还是不送”之间纠结的患者,也许能够在内心给自己一个“合理而有力”的不送红包的理由。现有的红包“惯性”也给不少“好医生”带来了压力,有医生“吐槽”:自己说不收,但有些患者就是不依,就是害怕没了红包“护体”,手术就不好好做了、病就治不好了,常常推都推不掉。“拒绝红包协议”让这部分“好医生”有了推红包的绝佳理由。

  整治医疗红包不可能单靠这一纸契约,它能起到的仅仅是辅助性作用,更重要的在于: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解决优质医疗资源供需矛盾。(孟楠)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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