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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家属酒店门前放烟花被处罚金500元

2014年02月25日 08:3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2月22日晚上,鼓楼公安分局华侨路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自己住处附近违规燃放烟花。警方赶到现场后及时制止,当事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

  民警现场发现,当事人燃放烟花的位置在广州路一带某室外停车场,停放车辆较多,周围系繁华闹市,人流密集,依相关法律法规,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场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约5名左右,民警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民警向他们指出,燃放鞭炮违反了《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几名违法行为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停止燃放并道歉。

  对方称,他们是来附近的一家星级酒店参加婚宴的新人家属,当晚九点多婚宴结束时,为了向新人表达祝福,烘托喜庆气氛故而燃放烟花,前后持续时间约五分钟。在进行进一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后,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500元的处罚。

  鼓楼警方提醒市民,希望市民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采取文明、安全的方式举办庆典活动,承办婚礼的酒店,要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劝阻新婚夫妇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举报查实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通讯员 鼓公 记者 吴胜)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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