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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风速五级以上叫停建(构)筑物拆除施工

2014年02月25日 09:2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建筑扬尘,是污染大气的一个重要因素。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杭州规定,当天气预报的风速达五级以上或者发布大气重污染二级预警时,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和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新规定提出,建设工程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如果确实需要使用散装水泥的,得采取密闭防尘措施。对于那些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还要通过喷淋、遮盖等方式来处理。在施工现场进行建筑材料加工产生扬尘的,更是要设置专门的材料处理区域,并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就算是在施工现场临时堆放土方,也得采取覆盖措施。

  有关部门发布大气重污染一级预警时,裸露场地应当保持湿化。另外,当杭州发布大气重污染一级预警时,施工单位还应当停止所有土石方作业。如果房屋建筑工程是位于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有关单位要在三层以下建筑外围设置防尘网(布)。收储的土地平整后也要采取临时绿化、固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如果防尘措施没做到位,有关部门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这笔罚单可不小——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除了扬尘,规定里还说到了大家关心的光污染问题——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强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遮蔽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如果施工单位没采取有效遮蔽措施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本报记者 刘焜)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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