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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公安建立“河道警长制” 积极参与五水共治

2014年02月25日 09:2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义乌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就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管理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义乌市公安局“河道警长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分为县级、乡镇级、村级“河道警长”。

  各“河道警长”协助“河长”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河道(县级)警长由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共负责各主要干流、支流的23条河(溪、江),(乡、村级)警长分别由所在派出所民警和派出所领导担任,共负责各镇(街道)、村级河道共32条河(溪、江)。

  这位负责人说,“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四大职责”。

  一是履行协助职能。积极参与本地“五水共治”工作,协助“河长”开展河道治理相关工作。

  二是重拳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犯罪,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作为打击工作重点,力争铲除相关黑色产业链。

  三是开展治水联动处置工作。落实“五水共治”报警求助责任,对群众报警进行先期处警,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处置工作。

  四是加强巡查力度。加强对管辖的主要河流的巡逻力度,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区域大联防,强化区域防控。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治理取得成效。(本报通讯员 陈正明 本报记者 龚望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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