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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安全岛”变成“弃婴岛”

2014年02月25日 16:0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婴儿安全岛”护工在照料初生的弃婴

  23日中午,一名出生仅一天的孩子被遗弃在广州“婴儿安全岛”,随后被证实已经夭折。24日晚,遗弃婴儿的男子被警方刑拘——是孩子的生父。尽管事件遭到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强烈谴责,但仍引起人们对开设“婴儿安全岛”的热烈讨论。

  1 事件

  回放

  光天化日之下弃婴

  保安记下涉事车牌

  23日12时40分许,值班室的保安小李(化名)从监控录像中看到了涉事的士,起初以为是办事人员,但车子围着安全岛绕了一圈后停了下来。随后便出现男子弃婴那一幕。小李警觉起来,飞奔至“安全岛”门口,发现是个孩子,但不哭不闹,似乎正“沉睡”。此时,涉事车辆已驶出大门,追不上了,小李连忙将车牌记了下来。

  由于不在“婴儿安全岛”的开放时间内(晚上7时至早上7时),小李拨打110报警并通知120急救中心。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后,现场证实婴儿出生仅数日,被弃前已经死亡。

  “太出乎意料了,这并不符合我们设置‘婴儿安全岛’的初衷。”谈及事件时,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十分痛心。他表示,开设“安全岛”是为保护弃婴生命权益,不应成为个别不负责任父母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借口和渠道。“尤其是白天来扔孩子,这在‘安全岛’开设以来非常少见。”

  这位负责人表示,遗弃婴儿是严重违法行为,负有刑事责任。广州市福利院将配合警方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福利院正在考虑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婴儿安全岛”的监管。

  2存废

  之争

  “安全岛”利弊引发争议,有专家认为——

  “安全岛”只是保护弃婴的第一步

  自今年1月28日启用以来,设立在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婴儿安全岛”便新闻不断:启用首夜接收一名弃婴;10天接收33名弃婴;不足一月接收过百名弃婴;如今更出抛弃死婴事件,是否应该设立“婴儿安全岛”的争议再次热烈起来。

  弃一岁以上幼儿涉违法

  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设立“安全岛”初期,对“婴儿”的界定是有限制的。“‘婴儿安全岛’的第一要素是婴儿。”他表示,从广义上来说,婴儿是指不满一岁的小孩,这应是“婴儿安全岛”的接收对象。今后,福利院将对试图遗弃明显大于一岁孩子的人员进行劝离,对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行为进行劝阻,对执意遗弃婴儿的行为将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交相关证据和线索。

  “‘安全岛’启动以来,也有人将五六岁的孩子送进来,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家庭已经有了感情,被遗弃的伤害可能会伴随他们一生。”上述负责人说,希望有遗弃婴儿想法的父母不要做这种违法、违背道德伦理、严重伤害孩子的事。

  “现在,有舆论将‘婴儿安全岛’称为‘弃婴岛’,这是误读。”上述负责人称,设立“婴儿安全岛”是为了保护弃婴的生命安全,不是鼓励弃婴。同时,设立“婴儿安全岛”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具体指导下进行的,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点建设“婴儿安全岛”,还有18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

  该不该设婴儿安全岛;是否存在法律与伦理上的冲突;是否从某种程度上“鼓励弃婴”,为何广州的弃婴数量要比其他城市多……带着这些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多名法律学、伦理学方面的专家,直面争议中的“婴儿安全岛”。

  “安全岛”存废有两难

  “设立‘婴儿安全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恰当。”中山大学法律系教授鲁英认为,虽然在法律上来说,遗弃婴儿是违法的,但在现实社会中,很多父母由于种种原因将孩子抛弃,却最多只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设立‘婴儿安全岛’可能会让一些人认为,养不起这个孩子了,就放到‘安全岛’去,至少福利院会收留。”她建议,“婴儿安全岛”内应该设置摄像头,或是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还应在“安全岛”外张贴有关遗弃婴儿的法律条文作为警示。

  伦理学专家吴灿新则表示:“‘婴儿安全岛’有‘两难’:没有‘安全岛’,也会有弃婴,可能还得不到照顾;有了‘安全岛’,可能会让一些本来犹豫的人坚定弃婴的决心。但从道义上来说,设立‘婴儿安全岛’利大于弊。”

  有媒体称,广州“婴儿安全岛”启用以来,一个月内接收弃婴数量堪比石家庄“安全岛”两年的数目。对此,吴灿新表示,这种对比并不合理。“不论是经济发展程度、人口基数还是人口结构,石家庄和广州都差别很大。”

  “安全岛”只是应急措施

  “‘安全岛’为被弃婴儿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这仅仅是国家保护弃婴的第一步,是在儿童福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保护孩子生命权的应急举措,尚需多层次、多方位和综合性配套机制支持。”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曾表示。

  她同时呼吁,进一步研究国外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立儿童监护监督干预机制和国家监护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弃婴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据悉,民政部正在探索建立儿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建立新生儿营养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津贴、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家庭护理补贴、收养残疾儿童津贴等儿童福利制度。通过发放补贴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加大政府对困境儿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预防家庭因无力治疗、照顾病残儿童或因贫困将孩子遗弃。(丰西西 通讯员 穗民宣)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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