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少年过堂称因无身份证找不到工作而犯罪
中新网广州2月25日电 (索有为 林劲标 卢柱平)两年间曾3次走进少年法庭的徐达(化名),25日又一次坐到了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他自称,犯罪是因为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
据法院介绍,徐达是一个流浪的孩子。在他的记忆里,他是生父和生母的”私生子”。后来,生母带着他跟了养父,养父给他取名肖军(化名)。但是,在他6岁的时候,生母离家出走了。2008年,徐达找到生母,可她又有了新家庭。失望的徐达辗转找到生父徐猛(化名),生父除了不准他叫肖军,改叫徐达外,什么都没有做。2011年,徐达被生父从广西老家带到了广东佛山。半年之后,徐达又一次被生父抛弃了,开始了一个人流浪的生活。
2011年11月,没有收入的徐达和王某、“阿飞”等3人抢劫了一对年轻的小情侣。赃物经得手后变卖后,王某和“阿飞”各分了160元,负责望风的徐达则分了100元。
半年后,徐达因形迹可疑被警方抓获。他主动交代了这次的抢劫经过。但警方查遍了户籍系统,却始终未能找到徐达的资料。徐达自报是1996年10月出生,不满十六周岁且属于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法院依法给予以从轻处罚,被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2012年底,徐达刑满释放。可是由于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没钱用的徐达竟然想到了去偷钱。
公诉机关指控徐达伙同他人在2013年10月12日至20日期间以撬车窗的方式盗取财物合共近2000元。徐达对此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达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对徐达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宣判后,法官勉励他不要自暴自弃,真心悔过,重新做人。但徐达说:“我之所以犯罪,实在是因为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怎么办?”他的回答让法官无言。
案件主办法官、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陈小桃称,这种“黑户”情况在刑事案件中并非首次遇到,一些地方将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与是否给非婚生子女、计划外生育子女上户口直接挂钩,由于父母无力或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而造成“黑户”存在并不少见。法官提醒,这或成为社会管理的一个很大的漏洞和安全隐患。
据悉,日前公安部已在部署各地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