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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劫匪骂假药的荒诞

2014年02月26日 09:1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国人当下最要不得的心态,就是伤及自身的时候,喊打喊杀,利及自身的时候,就高高兴兴地“法不责众”。

  媒体报道,浙江海宁两位笨贼,用靠看小广告买来的迷药,试图实施抢劫,结果因为药效不佳,失败被捕,之后大骂假药害人。新闻一出,引发一片欢乐围观。

  坏人害了坏人,就个案来说,确实可以高兴一下,但是从事件反映的深层次问题来说,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假货的痼疾治起来这么难?

  制假贩假这个事,人人喊打也差不多有二三十年了吧?1985年晋江假药案轰动全国,之后引发了大规模的讨论和普遍的反思。如果说当时的制假背景是市场经济不够发达,法律法规尚待完善,有更多的客观因素,那么在当下,中国的整体发展已经处于比较良性阶段的情况下,仍然在相当程度上令消费者担忧的制假贩假现象,就不能只以不发达做借口了。

  应当说目前在大宗商品和主流厂商层面,基本上已经消除了“假”的问题,“假”往往存在于低端商品和小型厂家层面,但是由于这一类的产品和厂家数量庞大,消费者接触的频率高,只要其中有很少一部分假货,就很可能给不少的消费者带来烦恼,所以这种“小假”虽然“伤害指数”不高,但是“心理阴影普遍指数”不小,导致很多消费者认为目前假货仍然比较多。

  假货的产生有一定的社会根源。其中的一部分原因是在社会整体资源不足,财富有限的发展初期,由于需求旺盛而产生的市场空白,也有贪图短期利益试图以出卖诚信换取实利的因素,这方面卖假和买假是互动的,比如假文凭假证件等。

  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治理假货,应当负责任的不仅仅是与其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同样是有责任的。我国关于查处制假贩假的法律法规并不少,之所以处罚不力,除了管理部门的因素之外,同样也有社会普遍的缺乏法制意识的因素。比如前面说的知假买假,要知道,在经济发达国家,消费者之所以不买盗版之类的商品,并不是所有人都很高尚地尊重知识产权,而是买的人也犯法。但是在我们的环境里,可以想象,如果法律部门处罚甚至刑罚某个知假买假者,会引起什么样的社会反应。

  国人当下最要不得的心态,就是伤及自身的时候,喊打喊杀,利及自身的时候,就高高兴兴地“法不责众”。大家可以扪心自问一下,我们真的都比那俩笨贼聪明吗?(郁晓东)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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