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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3月1日后生育”视为合规

2014年02月26日 15:43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申城“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相关执行细节为广大市民所关注。在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详尽解读。本报以问答形式进行梳理,一一列出,以方便读者了解。

  问:何为“独生子女”?“单独两孩”政策具体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人?

  答:新修改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两类人群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一是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二是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问:符合条件者如何办理申请手续?夫妻只有一方为上海户籍者又如何办理?

  答:凡符合“单独两孩”条件、有生育意愿的上海户籍夫妻,可先至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一般会在7天内通过初审后送至区、县卫生计生部门,相关部门10天内会完成最终申述并通知当事人。如果夫妻仅一方为上海户籍、双方又愿意依照本地政策申请生育第二胎的,也可以到在沪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

  问:上海常住人口中的外地夫妻可否在沪申请生育?

  答:申城“单独两孩”政策明确适用者必须至少夫妻中有一方为上海户籍。非沪籍的“新上海人”夫妻如果有生育两孩的意愿,应依照户籍所在地的生育政策办理。

  问:新政出台后会有新的生育高峰出现吗?有关部门对产科儿科及教育等资源配置是否充分?

  答:本市近年来每年都有对育龄夫妻的生育意愿调研跟踪。从2008年至2012年的调查回顾看,在符合当年申城生育两孩政策的夫妻中,表示愿意生育的约占42%,正式提出生育申请的约占10%;而5年内提出申请的约1.5万对夫妻中,最终实际生育的是7000多对。

  依据多方连续调查的结果研判,实施“单独两孩”后,上海每年新生婴儿人数会在近年来20万左右的基础上,增加2-3万。再加上符合当地生育政策、常住上海夫妻在沪生育的情况(估计每年5000-7000),以目前全市3600张产床计算,应该可以满足需求。产科医生数量偏紧,有关部门正通过内部调整、集中应对,以及在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增大招录比例和强化助产士职业培训等,寻求解决途径。教育部门则同步制定资源调整方案,积极应对可能遇到的入园、入学人数增加。

  问:针对可能出现的生育“扎堆”现象,会否采取一些措施予以干预或调理?

  答:一些省市的“单独两孩”政策包含有生育间隔要求。有鉴于沪籍夫妻目前初婚的年龄男女双方平均已为27.1岁和28.7岁、近10年申城双方独生子女夫妻生育两孩的平均间隔为3.8年,以及政策的延续性等实际情况,此次上海修改《条例》后,对夫妻生育两孩仍然没有涉及间隔要求。从服务角度,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再生育申请审批数量的人口出生数量,让市民合理安排生育时间,自觉避开生育高峰。

  问:新政实施后,不想再生两孩的夫妻是否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有关政策?符合“单独两孩”条件却在3月1日前已“抢跑”的夫妻能否享受新政?

  答:如果符合政策可以生育二胎却双方不想再生育的夫妻,仍然按照已有的独生子女政策,可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单位依政策发放夫妻双方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费。对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无论其何时怀孕,一律以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时间为“标准”。凡今年3月1日新政正式实施后生育的,即被视为合规。(首席记者 施捷)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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