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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解决信访问题须更多“下访”

2014年02月27日 08: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办和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省领导每半年要接访至少一天,市领导每季度要接访至少一天,县市区领导每月要接访至少一天,乡镇、街道领导每周接访至少一天。与以往规定相比,此意见对领导接访时间要求更加明确、时间更长。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曾在去年11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接访时表示:“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老大出面解决老大难问题。”让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形成固定机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聆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的办法。与其让上访群众盲目上访、越级上访,与其让一些维稳部门强力维稳、耗资截访,不如把工作做到下面、落到一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解决好。

  这一做法在国内外均有成功经验。国内经验的代表即“枫桥经验”。这一经验是上世纪60年代初由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形象概括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怎么化解?这就需要领导干部积极联系群众,让群众知道出了问题找谁反映,有了困难找谁帮助,渠道越通畅,信息流动才越明晰,解决问题、化解困难才越及时。此次中央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相对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并且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是一种新尝试。这种对接访人物、接访时间、接访地点的相对明确化,有利于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提高社会信任程度,增加解决问题力度,也有助于群众第一时间找到能够办事的人,从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而不是动辄赴京越级上访,导致增添社会管理成本,加大社会管理难度。

  国外的成功案例代表则是新加坡议员联系选民制度。新加坡规定接待选民是所有议员都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制度,每个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时间接待选区民众“上访”,听取民众反映各种问题。由于总理、部长、政务部长等高级官员全部从议员中产生,因此即便他们公务再繁忙,也必须抽出时间接待民众。其接待时间、接待地点也都是相对固定的。不独如此,在议员联系日中,对于民众提出的问题,议员如果能够现场解决就应现场协调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议员则需修书一封告知政府相关部门,而政府部门则须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同时,还会公布每一位议员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介,让民众能够建立与议员联系的直接管道,在固定上访时间外增加更多反映情况的渠道。

  此次中央对各级政府的领导接访时间、地点均作了安排,还提出要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凡此种种,与新加坡式信访机制皆有异曲同工之妙。虽未必习自狮城,但也能看出新的信访机制对国内外先进经验抱有开放心态,关键就是要解决群众实际难题,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引导社会表达的正常化、常态化。

  当然,解决信访难题是个长期工程,还需要社会各种健康力量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介入,需要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体系的完善。建立领导接访的常态机制是第一步,关键还是要切实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否则,再多的机制也会蹈空。这次信访工作的新部署,目的是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在健全信访机制之外,还必须狠抓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只有转变作风,学会同群众打交道,善于同群众打交道,才能从党的执政大局出发,从群众合理利益出发,把信访难题从社会性层面予以消弭,进而创造一个让群众满意、幸福、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这都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多努力,真正走好群众路线。  周虎城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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