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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两干部被处分 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2014年02月27日 09:3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笔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近期,省纪委根据群众来信举报和中央巡视组交办,对反映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查,钟勇生在担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通过现任梅州市政协主席、时任五华县县委书记李金元等人,为钟勇生之子钟某办理虚假人事调动手续、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钟勇生、李金元均已构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钟勇生、李金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钟某的公务员身份;对参与钟某工作履历、人事调动、人事档案造假,或工作失职渎职的10名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梅州市纪委进行立案检查,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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