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成都防治大气污染 40条铁腕举措发布

2014年02月27日 10:00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对成都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其中明确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生态转型升级。改善空气质量,是成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众健康、建设美丽成都的重要内容。在近年来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昨日,市政府新闻办2014年第5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计划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用40条重拳出击的综合性措施,力争能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能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

  4年 行动目标

  PM10下降25%

  PM2.5下降20%

  近年来,成都市不断加大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了涉气企业、机动车尾气、扬尘和餐饮油烟治理,以及油气回收、秸秆禁烧、禁煤、清洁能源改造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了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关闭了部分高污染行业企业。但是,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较高,加之受到云雾多、湿度大、风速小的盆地气候影响,当持续出现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则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

  根据《行动方案》,成都市将以治理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污染为重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手段,积极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行动方案》明确了到2017年成都空气质量的改善目标:

  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国控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2年下降25%,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20%。

  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2年下降25%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20%。近郊区(县)以2012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值为基准,下降25%以上。远郊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由于近郊区(县)和远郊市(县)在2013年之前尚不具备PM2.5的监测能力,监测系统将于2014年建成。因此其PM2.5的下降比例将以2014年年均浓度为基数,在次年目标中下达。

  32条 治理举措

  2016年底前 全面淘汰“黄标车”

  据了解,《行动方案》从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落后产能淘汰、环保准入等10大方面提出了32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力争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对新建燃煤锅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要求在2015年底前对现役锅炉必须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或深度治理;从2014年起,通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摸底调查,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工程等工作措施,2015年底前,基本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体系。

  重拳出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将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地铁营运里程达到108公里,逐年提高中心城区道路中公交专用道里程数,2017年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40%以上;通过严格新车准入门槛,完善用车环保监管体系,提升燃油品质等措施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2015年底前,建成成都市机动车尾气遥测监管系统,2016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将加大对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其中明确提出了在中心城区严禁占道露天烧烤,近、远郊区(市)县政府需划定本区域禁止露天烧烤范围。

  强化能源结构调整。《行动方案》明确将通过控制燃煤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2年降低10%。

  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行动方案》提出将通过严控“两高”(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等手段有力推动成都市产业升级。

  强化环保准入,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布局,提高大气自净能力。《行动方案》提出我市将制定《成都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城市发展空间,并强化生态绿地建设,设置绿色限建区,增加城市通风量,提高空气自净能力。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和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行动方案》提出,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成都市空气质量预警系统,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同时还将全面建立成都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会商制度。

  完善环保法规政策,创新环保管理机制。据了解,今年我市将计划起草《成都市环境保护条例》、《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

  完善能力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行动方案》中明确,2014年底前我市将建成重污染天气预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大气综合观测站(超级站);2015年底前完成成都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外场大气环境科学实验站、卫星遥感观测能力建设。

  8条 保障措施

  对环境违法企业 严格限制企业贷款

  除了具体的污染治理措施之外,《行动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问责、完善经济政策、鼓励公众参与4个方面提出8条保障措施保障方案的有效实施。

  据了解,我市将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由市级有关部门牵头的工作小组,分类分项分时间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行动方案》还明确,各区(市)县政府也要制定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和年度控制指标,并向社会公开。

  市政府将按照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严格地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市)县,实施建设项目限批,并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约谈有关负责人,予以督促。

  在经济政策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市、区两级政府分别设立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资金,从2014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5亿元,重点支持监测能力建设、大气科学研究、清洁能源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老旧机动车(含黄标车)淘汰、污染企业退出等重点项目。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到,将发挥税费政策调解作用,逐步开征挥发性有机物、工地扬尘、经营性餐饮油烟排污费。另外,发挥金融手段的约束作用,《行动方案》明确,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此外,成都市将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治理,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构建环境信息联合发布平台,强化社会监督。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