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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医院捡钱包拒不归还 称捡到的没义务报警

2014年03月04日 09:1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名男子在南京新街口一家医院挂号处捡到了一个钱包,不过他并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将钱包据为己有。警方根据医院监控找到了这名男子,不料他却说钱包是捡的不是偷的,民警表示即使这样,他的行为也是不当得利,涉嫌侵占。最终,该男子将钱包归还给了失主。

  扬子晚报记者从止马营派出所了解到,前天,一位大妈来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去汉中路上的一家医院挂号看病,不料钱包丢了,里面除了自己的证件还有一些现金。警方接到报案之后,来到医院调取了事发时候的监控录像。录像中显示,丢钱包的大妈当时正在挂号柜台前办理手续,顺手将自己的包放在了台子上面,当她办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了,而自己的包则遗失在了柜台上。在大妈之后还有几个人在挂号,但是大家都没怎么注意这个包,直到有一名男子来到柜台前,顺手将包拿走了。过了没一会,刚刚丢包的大妈又返回了柜台,可能是来找包的,但是此时包已经被别人拿走了。

  民警通过监控视频找到了拿走大妈包的那名男子,当接到警方的电话时,那名男子一开始还不承认自己拿了包,表示并不知情。可是当民警告诉他监控录像已经拍下了他拿包的全过程的时候,他又改口称自己只是捡到的,不是偷的,自己也没有义务及时报警。民警表示,虽然他是在公共场所捡到了别人的钱包,并非是盗窃,但是这样的行为在民事上属于“不当得利”,丢钱包的失主可以起诉他。如果拒不归还的话,男子的行为就涉嫌侵占,属于违法行为。一听民警这么一说,捡钱包的男子当即就表示自己知道错了,一时贪图小便宜,并且表示会马上将钱包送到派出所,交还给失主。

  律师点评

  拾物拒还涉嫌违法

  在现实社会中,不少人都对捡拾财物是否构成犯罪有疑义,觉得捡到的东西就是天上掉馅饼,是不需要归还的。扬子晚报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表示,这样的想法就是不懂法,不光在道德上是需要受到谴责的,如果捡到财物拒不归还的,在法律上也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唐律师表示,这样的行为属于侵占,具体的量刑标准就要看具体的事例来认定了。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张世亮律师也表示,在公共场所一般来说捡拾财物拒不归还,警方都是以侵占罪来办理,但是他就遇到过一起案例,一名男子看到一名女子的钱包在外套口袋里,快要掉出来,于是他就故意地去碰撞,结果钱包掉出来了,被他拾获。警方在这起案例中对男子的行为并没有按照侵占罪,而是以盗窃罪论处。因此,捡到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拾金不昧永远是需要弘扬的社会正气。(记者 裴睿 通讯员 秦公轩)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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