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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一线交警8月起须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

2014年03月05日 10:00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高速公路、农村交通、客运交通安全以及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省将建成18个交通执法服务站,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8月1日起,一线执勤执法交警必须全部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以此规范交警执法行为。

  据了解,去年我省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效明显,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起数下降至5年来最低。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7起,死亡25人,同比分别下降41.7%、39%,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同时,全省共查纠道路交通违法181万起。闯红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占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下降,城市路口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此外,我省共有8.7万余名机动车驾驶人被记分。1.8万名驾驶人被记一次满分。1574名驾驶人被2次以上记满分。

  据了解,今年我省交警部门将重点开展高速公路、农村交通、客运交通安全以及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改善海口、三亚等重点城市和县城乡镇的交通秩序,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同时,全省将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将建成18个交通执法服务站。从8月1日起,凡是路面执勤执法交警、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和驾驶人考试员、机动车查验员,必须全部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各岗位民警在工作中如未佩戴、佩戴未开启执法记录仪以及不按规定进行影像保管的,一律视为执法不规范行为。(通讯员 周平虎 记者 文盛)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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