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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设立农牧业项目贷款担保备付资金

2014年03月07日 14:20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加快哈尔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解决涉农涉牧企业普遍存在的抵(质)押物不足、增(授)信能力低等现实问题,哈尔滨市设立农牧业项目贷款担保备付资金,委托哈尔滨市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在合作银行放大使用。同时,哈市还出台了《哈尔滨市农牧业项目贷款担保备付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记者从6日举行的哈尔滨市农牧业投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启动暨首批扶持企业授信签约仪式上获悉的。

  按照《规定》要求,启动之初,贷款担保备付资金6000万元,由哈市财政资金和哈市农业发展资金组成,专项用于项目贷款担保。今后将视业务开展情况对资金额度进行调整。支持标准是,申请农牧业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农业项目贷款不低于200万元,畜牧产业贷款不低于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三年。

  据了解,《规定》要求,贷款企业要按照要求上报有关资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资金到位后,要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接受领导小组委托机构的评估、稽查、审计和检查。《规定》还指出,要明确农牧业项目贷款担保备付资金责任追究主体。评估、咨询、项目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项目和资金运行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记者李天池)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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