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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现象

2014年03月11日 15:50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什么样的干部能够被提拔?3月10日,合肥市召开全市组织部长会议,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对选拔干部的要求,除了要有过硬的工作能力以外,还需要有个好的乡语口碑。

  从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

  日前,中共中央修订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比2002年版,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也对许多官场中令人诟病之处予以了规范,“裸官”、“病官”、“跑官”都被挡在条例之外。在合肥市组织部长会议上,合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汪卫东强调,合肥选拔干部将坚决落实干部选拔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要求,绝对不能打折扣、搞变通。

  在干部选拔上,合肥市将如何做?汪卫东说,合肥将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现象。重视对干部的日常考核、深入考核,日常考核重在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实地调研等方式,多渠道侧面了解干部,特别是重视从普通干部群众、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任职考察则重在发现干部问题,要察深察实,综合分析巡视、年度考核、信访等各方面情况防止“带病提拔”。

  好干部是“育”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合肥市还将健全完善组织部长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增进对干部日常考核了解,通过个别谈心、年度考核、信访举报、任职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帮助。

  拟修订公务员转任办法

  2008年,合肥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大规模、跨部门集中交流轮岗工作。当年,82个市直部门的1632名公务员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交流轮岗面达到25.8%。随后,合肥市于2009年出台实施公务员转任办法,使得合肥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常态化的轨道。《转任办法》明确,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每两年内通过跨部门、部门内和系统内形式,在不同的职位之间进行转换岗位任职。

  据悉,合肥市今年拟计划修订《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交流机制。未来,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认定的规定,有计划地推进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以及统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市管干部的交流。

  今年,合肥市还将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信访维稳部门和企业挂职锻炼。同时,重点开展3项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规范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在社会组织兼职。(本报记者 罗敏)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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