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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买服务监管不能松

2014年03月12日 09:1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健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助于社会公共资源均等化、公共服务均衡化。我们非常赞成。但是,政府职能转变,权力下放,监管不能缺位。

  比如,政府购买服务初衷是为了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原来由政府做的项目转由第三方来承接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如行事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目前,我们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活动也不规范,缺乏有效竞争,亟须规范和指导。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能缺位,否则,政府将项目包出去了,钱也花出去了,却没达到预期效果,百姓仍然不满意。

  除了购买服务,还应当发挥志愿者的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将有利于基层社区的自治。比如,我们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原来主要靠志愿者,他们不图报酬,只要一份肯定和尊重。志愿者的行动对社区居民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时间一长,垃圾分类就成了习惯。

  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秤,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不满意,他们的评判很直接。凡是社会公共事务,不管是由政府直接提供,还是购买第三方服务,效果好不好,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哪些项目可以购买,向谁购买,购买以后怎么监管,如何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和水平,如何确保为民服务的效果,把实事办成好事,还要好好探索。

  (作者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社区(街道)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本报记者曹玲娟、姜泓冰整理)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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