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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和生命抢道是不可容忍的恶

2014年03月12日 09:1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作为救死扶伤之地,医院大门的通道也是无可争议的“生命通道”,理应随时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都无权占用。堵住医院的大门,相当于与生命抢道,本质上与间接杀人何异?

  因私家车占道导致消防车、救护车无法通行的事不胜枚举。表面看,这只是一个文明素养的问题,与过马路“闯红灯”没什么区别,但正是因为这些小小的恶习,让许多人淡化了规则意识,逐渐养成了一种不计后果的利己行为,以至于出现了“堵住医院大门”的极端之举。

  3月10日上午,安徽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徽州区分局的驾驶员单某驾驶单位车辆前往黄山市人民医院时,因故和医院保安发生争执,随后单某将驾驶的车辆停在医院进出大门口,导致救护车等不能及时进入。据医生介绍,救护车上的患者于9点半左右送入急救室,手脚为严重挤压伤,最后只得截肢。

  只因小小的争执,就用车辆堵住医院大门,何其霸道而无知的行为!正如医生所说,“对于这种危重患者,抢救的黄金期得精确到秒,晚一步,都会有生命危险。”虽然,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名患者被截肢与医院大门被堵有关,但驾驶员单某的行为无疑在客观上延误了救治患者的宝贵时间。当时的场景回想起来仍不免让人后怕:从医院大门到急救室仅仅50米的距离,而这短短的50米,却差点因为一个疯狂的举动而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对于这起事件,当事司机表示,驾驶单位公车到医院是“带人来看病的”,而其所在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却表示,“当天他是帮公司采购办公桌,顺路去看看牙齿”,并认为谈论是否公车私用过于上纲上线了。自相矛盾的说法事实上已经道出了部分真相,而轻描淡写的态度,更是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公职人员对于公共伦理和职责操守的漠视。自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浪费条例”出台以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已成社会共识,各级各地的政府部门都在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在这样的语境下,质疑公车私用何以成了上纲上线?或许这只能说明,治理“三公”的力度和严密性还不够,还需要一条任何人都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公车私用的问题需要深究,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这起事件中,规则意识的缺失,以及缺乏对常识的敬畏同样值得关注。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人性底线。也正因为如此,救护车、消防车和校车,都是名副其实的“特权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同样道理,医院作为救死扶伤之地,医院大门的通道也是无可争议的“生命通道”,理应随时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都无权占用。堵住医院的大门,相当于与生命抢道,本质上与间接杀人何异?这其实是一个人人都该明白的常识性问题,但在现实中,此类违背常识的事件却屡屡上演。

  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寻常之恶”,虽然表现为个人行为,但其实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和社会性。缺乏规则意识,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加害者。(特约评论员 吴龙贵)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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