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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孩放烟花手被炸伤留疤痕 店主赔9000元

2014年03月12日 10:51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前天上午,暂住武进区横林镇的宋先生从横林一家小店的老板手中接过9000元,用于一次性赔偿其子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

  今年2月8日晚上,宋先生7岁的儿子小明跟同伴一起在这家小店购买了10根夜明珠烟花,当晚8点多两人开始燃放,结果小明拿着的一根烟花火药从底部喷出将其右手炸伤。为了照顾小明,宋妻不得不辞职,如今小明虽基本康复,但已留下疤痕。后经派出所调解,店主同意一次性赔偿9000元。 (童童 郭金龙)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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