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童星机构泛滥监管成真空 教育工商都称管不了

2014年03月12日 13:2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工商部门表示,这些培训机构基本属于无证经营,已立案调查。南方日报记者 肖雄 摄

  □工商:已立案调查,但文化教育培训属教育范畴,应由教育部门监管处罚

  □教育:只审批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营利性质的机构由工商批准监管

  广州各种小童星培训机构、土豪幼儿园遍地开花,甚至有培训机构开出几十万元的天价培训费。但绝大部分所谓童星培训机构都没有资质,甚至不少在工商部门没有登记备案,所谓明星、名电视台合作更是子虚乌有。有童星培训机构收取家长培训费以后,甚至卷款逃跑(详见《南方日报·广州观察》AⅡ04版)。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南方日报报道,报道中涉及的相关培训机构基本可以确认是无证经营,目前工商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对无证经营和虚假宣传方面做深入调查。而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文化教育培训属于教育范畴,不纳入工商登记管理,不属于工商登记范畴,主要由教育部门监管。今年1月1日实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因此,工商主体超出备案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违反工商登记相关规定,也应该由教育部门来监管处罚。

  广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士则介绍,像童星培训类机构属于营利性质的培训机构,一般需要工商局批准,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而教育局批准的艺术类教育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例如学校里开设的兴趣班等。按照相关规定,像鼎唐影视公司这类教育咨询公司不能开展社会培训,但作为教育部门,对这些非法办班的机构只能发出告知书,告知他们的培训行为不合法,没有取缔的权限。

  藏匿

  咨询公司冒充教育培训学校更加隐蔽

  有些培训机构不敢明目张胆地挂出童星培训的牌子,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课程经过改头换面还是走进了课堂。如口才与主持变成了小记者培训,出镜变成了思维训练,童星改成了新概念培训。虽然名称变了,但家长也都心知肚明,这些课跟童星培训联系密切。

  南方日报记者在广州调查走访发现,绝大多数童星培训学校都没有在工商注册登记,就算是少数相对规范到工商注册登记的广州鼎唐影视公司也是“挂羊头卖狗肉”。也就是说,对于本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教育咨询公司,到了市场后转身一变成为无所不教的童星教育培训机构,但是却没有任何部门进行监管。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这些所谓童星培训机构还大量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为了招到生源,它们往往不惜夸大宣传。目前,民间艺术培训学校能获得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资格证的比较少,很多都没有得到教育部门认可,一些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甚至使用其它艺术学校的艺考成绩甚至捏着莫须有的合作和明星作为说明,但现在并没有专门的部门去监管,鱼龙混杂。

  而鼎唐影视被媒体曝光以后,当时工商局曾经表态予以查处,但是却没有任何下文。鼎唐影视继续进行违法招生办学,继续在官网和媒体上做夸大甚至虚假的广告,没有整改。

  有学生家长透露,鼎唐影视公司多次被媒体曝光,但对这家公司也没有任何影响,其仍然对外招募所谓的童星,然后收取高额的培训费用或者拍摄费用。此外,这家公司还多次打着培训小记者的名目大搞盈利活动。

  记者了解到,在媒体的曝光下,有些培训机构不敢明目张胆地挂出童星培训的牌子,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课程经过改头换面还是走进了课堂。比如说,口才与主持变成了小记者,出镜变成了思维训练,童星改成了新概念培训。虽然名称变了,但家长也都心知肚明,这些课跟童星培训联系密切。

  难题

  维权时间耗不起 起诉证据又不足

  证据搜集是维权的一个难点。据了解,艺舞星国际舞蹈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在收取培训费之后,只给家长提供了一张署名为“陈老师”的收据,且字迹模糊。

  日,广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通报称,2013年至今,12315中心受理有关艺术培训机构的案件共有75宗。其中,申(投)诉41宗,举报34宗。申投诉案件主要反映商家无故更换老师或者更改上课时间、商家迟迟未开课或无故停课、实际情况与商家承诺不符、符合退款条件但商家拖延不退款;举报案件主要反映无照经营(30宗)、超范围经营(4宗)。而更多的消费者则由于维权时间耗不起,起诉证据又不足,导致投诉举报无门。

  上周六早上8:40左右,张阿姨牵着一个小女孩在壬丰大厦西厅,两人出电梯后,来到一扇贴有转租告示的玻璃门前,推了推,发现门已经锁了。一位管理人员疑惑:“当时我们问老师,她说已经把学员转去新的培训场所了,你们不知道吗?”此时,张阿姨才惊觉,老师可能骗了钱跑路了。

  南方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广州童星培训类机构行业不规范,导致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而维权则更是艰难。

  在遇到这种童星机构骗钱跑路时,消费者维权首先耗时耗力。张阿姨告诉记者,当初嘉嘉的妈妈周女士送嘉嘉到艺舞星国际舞蹈培训机构来学习中国舞,就是为了挖掘孩子的潜力。“她模仿能力很强,记性超好,电视上唱歌、跳舞,她看个一两遍,就会了。”

  权益受到侵害,周女士却说并不打算维权。据张阿姨介绍,周女士工作异常繁忙,周六周日经常加班,接送嘉嘉上下课的任务也都全权交给了张阿姨,“她妈妈太忙了,没时间、没精力去追究。这种事情应该曝光,但是得有时间、有精力去做这事儿。”

  最后,证据搜集也是维权的一个难点。据了解,艺舞星国际舞蹈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陈美熹在收取培训费之后,只给家长提供了一张署名为“陈老师”的收据,且字迹模糊。

  对此,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的吴坤律师指出,纠纷发生时,维权最主要的在于证据搜集,包括合同、发票、收据等,从而说明消费者和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并证明消费者已经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其中,收据需要有公章,这样才可以形成有效的证据。

  推诿

  由多头管理变成无人管理

  “以前是多头管理,现在是无人管理”。在采访中,工商局称,培训机构属文化教育范围,执照等证件由教育局审批颁发。而教育局的说法是,我们只审批非营利性的艺术类教育机构,例如学校里开设的兴趣班等,“这一类营利性质的培训机构一般需要工商局批准”。

  在童星教育培训市场上,广州几乎没有经过正规审批的培训机构,而是存在众多“挂羊头卖狗肉”的违规教育机构。记者在工商部门以关键词查询,粗略统计有教育咨询类别的机构就达上千家。但南方日报记者几个星期来的调查发现,这些机构不仅缺乏培训资质,师资力量也言过其实,民众投诉也日趋增多。但是深究问题背后的原因,除了企业为利润铤而走险外,还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相互推诿有很大关系。

  据天河区教育局朱主任介绍,天河区教育局目前没有审批过打着“童星”招牌进行艺术培训的机构,“这一类的营利性质的培训机构一般需要工商局批准”,而教育局批准的艺术类教育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例如学校里开设的兴趣班等,相关机构也不能打着造星的口号进行招生,“如果发现这类情况,教育局会责令该学校停止派发相关宣传单,情节严重的会吊销营业资格。”天河区教育局目前也没有接到关于童星培训方面的投诉或举报,家长需要维权可以通过拨打12345或进行网上投诉。

  鼎唐影视公司位于越秀区,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方面给出的回应则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文化教育培训属于教育范畴,不纳入工商登记管理,不属于工商登记范畴。”

  天河区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教育局批证后才能开设,《想高价造星 却误入“骗钱作坊”》报道中涉及的培训机构基本可以确认是无照经营,但这类机构通常隐蔽较深不易发现,接到相关投诉会和教育局商议决定。天河工商局涂主任则表示,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南方日报报道,目前工商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对无照经营和虚假宣传方面做深入调查。而文化教育培训机构隶属教育部门管理,工商部门发现无照经营则会向教育局发函责令解决。

  教育部门有相关人士认为,如果要办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要取得教育局的办学许可证后,才能办培训机构,但很多童星机构都是无照经营,还有相当规范的也未得到教育部门的审批,不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据《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培训公司若满足办学要求进行办学后,学校是不会同时拥有办学许可证和工商局的营业执照。教育部门只负责监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机构都由工商部门监管。因为工商局在核发教育咨询类企业时,并未要求他们给出教育局相关的办学许可证,因而他们的经营项目属于一般性,监管应由工商部门负责。“教育局会管理由其审批过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而像鼎唐影视公司这样的教育咨询类公司已得到工商局的审批,“谁审批谁管理”。作为教育部门,对这些非法办班的机构只能发出告知书,告知他们的培训行为不合法,但没有取缔的权限。

  工商部门则认为教育咨询类公司做童星培训,明显是不在其营业范围,并不能简单认定该公司超出了经营范围。广州经过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后,这样的教育培训本就不属于工商核审的经营范围内。目前广州实行先照后证,企业先领取执照,再去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但是企业超过其许可范围之内的,应该由审批部门进行查处。这些童星培训机构应当属于非法办学,应由教育部门负责查处。

  有教育局内部人士透露,上周广州市领导已就培训机构审批问题开会,让教育部门牵头做出具体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能,“以前是多头管理,现在是无人管理”。

  ■律师说法

  工商教育部门应共同监管

  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称,教育和工商部门的相互推诿,最终造成了市场无人监管,并导致了侵害消费者权利的事件日趋上升不管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有何说法,但是作为这种“野鸡”培训机构和那种“挂羊头卖狗肉”教育咨询公司扰乱了教育培训市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本应有权对其进行监管和处罚。

  但工商部门则一脸无奈,称按照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的文件回复,在国民行业分类中,教育咨询服务属于商务服务业,不属于教育这个大类的经营活动。核准的教育咨询服务,不包括文化教育培训活动,这属于教育部门监管。

  “法律未规定登记在工商部门的经营性的培训机构该如何管理?我们无法可依,自然也无法处罚那些企业。”据工商相关人士介绍,国家曾在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但在2004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未提到相关管理方法,之后国家也未出台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认为,法律上对这些机构的监管缺少相关规定,导致教育部门无权管理在工商登记的经营性培训机构。

  张兴彬律师认为,如果公司在工商登记中不包含文化类的教育培训,而且没有去教育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就超出其经营范围,应该按超出范围经营进行处罚,工商局可按其“无证经营”进行取缔。对于那种没有任何登记注册的“野鸡机构”,更应该加大打击力度,从重处罚。他建议对教育咨询公司进行调查后,再将他们无证办学的违法行为移交教育局处理。面对不合规范的教育咨询机构,两部门不应该推诿,应相互协商。(记者 成希 实习生 魏婷 聂伊禾牟 袁桂麟)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