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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鼻整形失败致伤残 美容院赔消费者15万

2014年03月12日 13:3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莞工作的姑娘阿美(化名)在东莞某美容院做隆鼻整形手术,没想到手术失败引发并发症,造成其十级伤残。近日,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主持下,阿美与美容院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院支付阿美赔偿金15万元。主审法官建议,消费者要谨慎进行整形美容手术,注意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要用合法手段维权。

  30多岁的阿美在东莞工作多年,是个热爱生活和讲究美的女子。2013年5月,阿美在东莞市沙田镇一家美容院做隆鼻手术,希望通过手术让鼻子变得更挺拔漂亮。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只口头约定其手术费用为三千多元。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术后的当天,阿美吃惊地发现,自己右侧额面部皮肤瘀肿,右眼还产生重影,连看东西都看不清楚了。

  阿美震惊之下赶紧到东莞市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南方医科大学。经诊断,阿美为右眼缺血性视神经病变、右眼动眼神经不全麻痹。经鉴定,该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事件发生后,阿美多次找美容院索赔。美容院表示愿意积极配合阿美治疗。但对于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问题,双方并没有谈拢。

  2014年1月,阿美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美容院个体老板何某,要求对方赔偿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损失共20多万元。

  主审法官林健华接手案件后,了解到美容院并非不愿承担责任,只是双方对赔偿数额谈不拢,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林法官主持,阿美和美容院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院一次性赔偿15万元给阿美。阿美随后撤回了对美容院的起诉。

  ■连线法官

  整形前应了解资质和口碑

  打官司前要申请证据保存

  本案主审法官、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副庭长林健华称,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下整形美容的现象并不鲜见,但爱美者应当谨慎注意手术风险。爱美人士不要盲目相信美容广告,应当选择具有合法整形美容资质的医疗机构,并注意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便于有理有据地合法维权。

  林法官建议,在手术前应当多了解该美容机构的从业资质和服务口碑,签订手术合同时,要进行详细的约定。如果打算跟美容机构对簿公堂,可在起诉前申请对相关手术资料进行证据保存,以免关键证据丢失。记者 黄少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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