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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城市规划要法制化 别随意变

2014年03月12日 13:5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苏泽林 记者 石莉芳 北京摄影报道

  “作为一个法律人,最重大的责任就是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这是我们最期盼,也是自己最愿意去做的一件事情。现在各地都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川也在推进法治四川建设,这是个很好的事情。”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二级大法官苏泽林说,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用法律做保证和支撑,进一步说,如何通过法律来推进经济建设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的空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法治政府城市规划应经人大审议

  出生于四川资阳的苏泽林,对家乡有着深厚感情,非常关注成都平原的保护与发展。他认为,如果是没有成都平原,天府之国的美誉可能会不复存在。

  谈及法治中国的建设,苏泽林一再强调,应当注重规划,尤其是考虑可持续发展。政府为什么叫法治政府,最重要的就是按照法律规则运行的政府。尤其要避免一届一个思路,你上来是你的思路,他上来是他的思路,然后这个说应该这样修,那个说这个房子推倒修另外一个。这就不是一个法治政府,法治政府首先要讲规划,要长远考虑。

  苏泽林建议,城市规划是一个重大问题、长远问题,规划的形成应当经人大审议,不能随意改变,要改变也得经过法律程序。如果一个领导一个思路,原来说向东发展,后来又说向西发展,会造成重复投资等问题。

  法制建设让百姓发展中得实惠

  “法制建设应当更加关注民生,让老百姓在发展当中得到实惠。其实,城市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普通老百姓是做了重大贡献的。”苏泽林说,如何在发展中做到全民共享,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这是法治政府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其中包括保护环境,让人们呼吸到新鲜空气,喝到清洁的水。此外,法治政府建设还应注重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便民利民的办事效率。

  谈及立法,苏泽林说,今年全国人大也有一些新举措以增强立法动力,深入基层,把老百姓最关心、最需要的立法挖掘出来。今后,在部门立法起草的同时,也可更多发挥一些研究机构、法学机构、法律专家的积极性,“能不能像搞课题一样,向全国征集一些草案论证报告,弥补一些政府部门的积极性不高。因为,现在对立法对权力制约是越来越严,而不是增加部门的权力,那么就要发动社会积极性和专家积极性。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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