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人大代表:有企业靠诉讼营销 法院应有应对策略

2014年03月12日 15:2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1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主编陈舒说,现在有些企业打官司,根本不在乎胜负,而是希望通过诉讼,达到营销的目的,提高知名度。对此,法院应该有自己的应对策略。

  最高检去年的工作报告中,有“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一节,这在以前历年的报告中是没有过的。陈舒说,法官的情商很重要,法官不单是法律技能的专家,还要懂得用社会思维解决问题,要会做社会工作、思想工作。

  “多数情况下,公众不可能有严格的法律思维,他们倾向于按照自己生活的常识、常理、常情来评判是非对错、公正与否。”陈舒说,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将裁判结果仅仅视为是一件冷冰冰的法律逻辑推理的产物,还要综合考虑社会、伦理、文化等因素,能够学会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透法理背后的事理和情理,使得天理、国法和人情相统一。

  陈舒说,司法工作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不顾群众感受的单纯在“法律上正确”的司法裁判,不仅无助于司法公信的树立,而且会严重伤害到社会公众的“司法感情”。

  有人担心,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这是否会损害审级独立,上诉审会否形同虚设?陈舒说,希望最高法认真研究,在司法改革试点过程中,如何保证各级审判层级的独立性,使审级监督落到实处,真正保证公正执法。(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报道)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