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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年执行统一基础养老金待遇

2014年03月13日 14:21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合并实施方案已基本确定,近期将上报省政府审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一处有关负责人今天告诉记者。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年内将实现合并,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逐步拉平待遇差距,缴费档次和标准也将统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民生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举措。我省在2009年12月启动试点,在2010年9月,将新农保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比国家要求的时间提前了2年,当年全省55万60周岁以上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自2010年起,我省又连续四年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省244万农民参加了新农保,已有64万人每月领取养老金。

  为了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建设,让养老保险全民覆盖,国家在2011年决定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海南在2011年4月启动试点,在当年5月就做到了全省制度全覆盖,比国家2012年实现全覆盖的时间提前了1年。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省有27万城镇居民参加了城居保,有4万人已领取养老金。

  “有工作的人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没工作的,和农村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将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它将与我国的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起,保障每一位国民“老有所养”。

  据记者今天下午从省社保局农保处获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省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农保和城居保)收支情况良好,累计年末滚存结余基金约15.2亿元。

  合并实施更多利好

  我省早在一年前就开始酝酿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我省有关部门就已拟定过合并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年2月20日出台后,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抓紧对我省的合并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期将上报省政府审议。”省人社厅社保一处有关负责人说。

  今天下午,省社保局农保处负责人王建平告诉记者,“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种社会养老保险在基本政策上大同小异,合并比较容易操作。”目前,全省各市县均设有农保部门专门负责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实施,“实施机构统一”。省人社厅正在进行新农保和城居保信息系统合并工作,将来还会实现“信息系统统一”。王建平认为,合并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不仅能够更好地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而且对经办机构而言,由于信息系统合并,也有利于参保人信息比对,便于管理。

  目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只是在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待遇上仍有差别。城居保基础养老金现为每月130元,新农保为100元,二者相差30元。“今年7月1日,按计划我省还将上调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待城乡居保合并实施后,将于明年执行统一的130元基础养老金待遇。省人社厅社保一处有关负责人说。

  由于《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将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12档,并允许“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档次”,还在“政府补贴”中规定居民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不得低于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居民多缴,政府就多补”这是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出台的新政,对此,我省的方案会做如何规定?城乡居民均十分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今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它将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在家务农和进城务工都不会再愁养老保险问题。(本报记者 张惠宁)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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